人穷志短,关键还懒。

【楚苏】 她 end

【私设真的很多……
原著向,沐橙视角,两人三十岁。】

【她】

动笔的那一刻我想了很久,从一切的开始到未来的世俗,连绵而悠长。思绪密密麻麻抽根展芽,包裹住了记忆,丝丝缕缕系住了岁月。我想了想,转过头问她。

“云秀?”

她靠在床背上,借着灯光看书。

“嗯?”

我笑得弯起了眼睛。

“我们俩什么时候认识的?”

1.

楚云秀小时候真的是不太讨人喜欢。

这是我来她家听她妈妈唠叨的时候知道的,那时她就在客厅看电视,听见我们说笑,叼着根棒棒糖含含糊糊的冲我们反驳。

“喂!妈,你可别给沐沐乱说!”

“怎么乱说了?”伯母撇撇嘴,翻了翻相册,指着其中一张照片对我说:“你看。谁知道怎么回事,云秀从小就不喜欢别人给她拍照。”

我歪头顺着伯母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那是她小时的照片,穿着松垮垮的吊带裤,里面是白底的T恤。阳光极好,明亮而不晃眼。她在镜头的左边,光线打在她身上,显得眼睛亮盈盈的,肤色也是健康的粉白。她伸出一只手挡在镜头的一半,我看不见她右边的背景,只能模糊的看见些许亮绿色和波光粼粼的水面。

旁边写着几个小字。

“八岁。”

“喏,这是在西湖。”伯母笑了笑,“云秀她要来遮我的相机,本来是想要删掉的,但那张余下的一半拍得不错,便给留下来了。”

拍得的确不错,我想。小时候怎么这么可爱。

她在客厅那里总归听得不太真切,再加上电视上广告、台词声的嘈杂。我能感觉到她偷偷摸摸地按着遥控把音量调到最小——事实上我一度听见客厅里不再传来声音,也许是她调成了静音——但还是无济于事。客厅与卧室之间隔着一条小走廊和两面墙,她在那里或狡猾或可爱的小举动我却一清二楚。就像她永远能够知道我一个星期要调整多少次口红的色号或者最爱去中心街哪家面馆是一样的。

我将这种隐藏的默契归为一种独属于我和她之间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伯母说她以前不讨人喜欢当然并不只是因为她不喜欢照相这一条,伯母边嘟囔着“真不知道以前拍的那些广告对她是多大的煎熬”边往后翻相册。相册是厚厚的一本,但照片却只在前小半本才看得见足迹,后面的更多是伯母写得一些笔记(其实我倾向于叫它“日记”一类的东西)。每面都有一两篇,笔记的日期以她的年龄来度量。

“诶呀诶呀,在这里啊,差点给翻过去了。”伯母轻声叫了一下,“沐橙呀,云秀她以前可皮了。”

我凑过去看,那是她九岁半时记录下来的,那时还没有搬到市中心的小区来,在所学校附近单家别院,旁边有五六个邻居,家里都是些年龄相仿的小孩。那时电视机还大多是四四方方的小屏幕,楚家要富裕一些,加上家里只有楚云秀一个女儿,十二分的疼爱。伯父伯母经常外出工作,没有时间在精神上下功夫就只能在物质上极大满足,所以在当时家里小方块电视动不动就冒雪花的时候,楚云秀家里大了那么一点,色彩鲜艳了那么一点,信号稳定了那么一点的电视就成了几个邻居家里孩子心中的宝贝。

楚云秀她家中老人大多早逝,留守在家的小孩没人带,经常过来照顾一下的也只有一个外公,老人的手艺并不太好,青菜胡萝卜,白水煮豆腐。几样素菜变换着炒,只要不是一个人,和着白饭也很好吃。她后来第一次吃我炒的菜笑眯眯的说我与她外公的手艺都很好,现在想来可能是带着主观情绪作用的感觉罢。

她夸奖我大部分还是客观因素,不容反驳。

邻居家的孩子每天六点都准时凑在楚云秀家里——那是动画片播出的时段,跟现在八点档的电视剧属于同一黄金时段。小孩子们都很狡猾,每次一到了时间,就都背着个塞了几本书的书包聚在楚云秀家门口,以打着一起写作业的口号在一起看电视。

在这种“我们大家聚起来一起玩”的气氛下,楚云秀那时反而显露出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早熟,她没有像一般小孩一样小气的不让他们进来,也没有和他们一起疯过头。外公年纪大了不喜欢小孩子们野喳喳的嬉闹声,她让那几个小孩乖乖的坐在凳子椅子上坐好,跟他们说可以说话但不能吵,不然就告诉他们的家长来抓他们回家。

那些家长哪里不知道自家孩子的把戏?大多是放任孩子玩的尽兴,也有少数扣鸡毛蒜皮的高兴于家里不开电视能少几块钱的电费。楚云秀这么说也只是吓吓他们,那些孩子们信以为真,倒真的乖乖坐在椅子上不敢闹了。

楚云秀不怎么喜欢看动画片。我以前与她还是“朋友”阶段时就了解了,她不爱吃糖,不爱扎花哨的小辫子,不喜欢花花绿绿的彩色玻璃珠串成的手链,这些都是伯母告诉我的,这些在小女孩时期颇为普遍的爱好楚云秀却不怎么感兴趣。演变到了如今,她对糖果已经不再抗拒,甚至因为有戒烟的缘故,反而还有所嗜好 但甜腻的奶糖她却一直敬谢不敏。

所以当其他孩子围在电视机前面看电视的时候,她在旁边写完了作业,顺便还背了几首第二天要抽背的短诗。

至于这起事情传到楚父楚母的耳里,就变成了“带头看电视不学习”的恶性事件,而后来,反正因为考试考砸而挨板子的小孩里没有楚云秀就对了。

2.

与普通小姑娘的安静乖巧不一样,楚云秀不喜欢拍照,不喜欢带着大蝴蝶结的小裙子,不喜欢被打扮的漂漂亮亮像个小公主,也对动画片没多大兴趣。平日里最爱的就是趴在沙发上,科教频道的地理中国和记录频道的荒野生存轮着转,热衷于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的空隙还会播会儿中文国际的海峡两岸。五个台都是广告时转个频道搂着靠枕缩在沙发里面看名侦探柯南。

太不像个讨人喜欢的小女孩了。

带她这个留守儿童的外公倒与她革命友谊深厚,看体育频道时一老一少睁大眼睛看哪边进了球,左边一个三分——好!右边一个单手扣篮——真不错!毫无立场;换政治频道时则是外公的单口相声,他年轻时当过兵参过军,虽然只是一个没摸过枪没到过战场的后勤,但叽里呱啦说一大堆当年的峥嵘往事还是不成问题——毕竟楚云秀听不懂嘴又甜,他每停下来一会楚云秀就会伸出个大拇指“外公你真厉害!”。

伯母还在旁边絮絮叨叨的说着,老人五年前被车撞了一下,命留了下来,胳膊却骨了折。六七十岁的老人,骨折了再怎么钉钢钉接铁板也与手废了无异。这件事情我印象也很深,那正好是两人确定关系的那一年,楚云秀那段时间心情一直有些低沉,情绪冷,身体也有些冷。当时国家队刚到达苏黎世,我与她理所当然的分在了同一所房间,经常听见她半夜接起电话。

“……怎么样了?”

“没事,没事就好。”

“没关系,我这时差还没倒过来,不困不困。”

“…好的好的,我这就睡了…”

酒店提供的房间虽然是双人间,但我们还处于热恋的时候,感情再怎么不温不火,也还带着新鲜刺激的感觉,加上又是同性,在大庭广众之下在“闺蜜”的大旗阴影下偷偷摸摸的牵手拥抱已经够憋屈了,没道理晚上还要睡在各自两张冰冷的床上。

我睡在她旁边,我们俩睡觉都不避光,相反,我因为以前习惯了夜色里朦朦胧胧的光亮还喜欢看着窗户框架里露出的半边月亮睡过去。房间里厚重的窗帘没有拉紧,苏黎世白天的天气很好,晚上外头的月色透过窗帘之间的缝隙朝房间里头透进几抹光线。我感觉到她拉开被子坐了起来,顿了顿,又把我这边被沿的一角压紧实。

我睡眠很浅,感觉到一点动静就会醒来,如果搁到现在,她可能就不会做幅度那么大的动作,但那时我们虽然以“朋友”的名义度过了六年,却对对方成为“恋人”时束手无策。

我睁开半只眼睛,看见她朝着我这边的侧脸背着光,只有眼睫上的泪珠在光亮下折射出微弱的光,她的肩膀抖了抖,随后是几不可闻的几声哽咽。

我装作没看到,闭眼睡去。夜晚总是心理最脆弱的时候,我不想出声打扰,也许这样能让她更好受些。

她哭了一会儿,随后抹去眼泪翻身躺下,有没有睡着我不知道,我只感觉她的身体表面有些冰凉,大概是起身时裸露在空气中的缘故,我装作无意翻身时搂住了她,她的脖颈和手腕也是带着凉意的,血液从血管中流过,脉搏贴着我的手心,肩膀靠着我的额头。

“沐沐……?”她的声音有些哑,身体向前缩了缩,很明显是没料到我的突然袭击。

“没关系的。”我还是忍不住开口,不知道是单纯的以“恋人”的身份来要求自己还是单单心中涌现出的难过,我觉得在她旁边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这种事情我做不来。“一切都会变好的。”

她愣了愣,随后我听见她轻笑,是极轻的气声,酥酥痒痒的拍打在我脖子上,她反搂住我,我抬起头,她仍旧背着光,从我的视角来看,光线从她脖颈,耳朵和发丝的轮廓透进我的眼睛里,她的边缘逐渐变得模糊而朦胧,但怀抱却是真切而温暖的,熟悉的气味和温度交杂成一张甜腻而不真实的网,我已被她一手捕获,却又心甘情愿。

与我而言,她就是光。

光的声音有些哑,中低音的女声带着磁性,说什么都像在说情话。

“是的,一切都会变好的。”

3.

楚云秀第二次对我说这句话时,是在得了冠军之后。我们都站在领奖台上,我顺数第二个,她顺数第十二个,我们之间隔着九个人,本来是想要站在一块儿的,那样我们的手就可以借着队服隐秘地牵在一起(其实也没有别的意思,之后想来那大概只是觉得这种举动很有意义,冒险而刺激)。但是拍照的摄影师却要求我和她分两边站开,且我们大家的站位得是两边低中间高,叶修站在我们一干人的中央,举着奖杯,他也很激动,我和他认识的时间已经不能用长短来形容,我想,他大概是哭了。

那张照片拍得其实有些滑稽,因为叶修的身高——他其实是应该站在两边的,但没有领队还要靠边的道理,喻文州和他身高差不多,在他旁边。但不知道是自带认知滤镜还是全程起哄带节奏的黄少天是个喻吹的缘故,喻文州看起来要顺眼很多。我们在拍照时浑然不知,激动欣喜地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等拿到照片时便嘻嘻哈哈地把矛头指向叶修。

“得了吧,你们就是嫉妒。”回酒店的大巴上去,叶修靠着座椅闭目养神,慢悠悠的说,“不就是看不惯奖杯举在哥手上么。”

这一下车内可是炸开了锅,一帮子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吵吵闹闹,闹腾得就像个十几岁的少年。楚云秀坐在我旁边,靠着玻璃窗,正微低着头看着那张照片。

“怎么了?”我笑着问她,“开心的说不出话来了?”

我后来在网上刷论坛,正好看见了世界荣耀联赛的决赛直播贴,一路各种各样的评论和灌水,到了末尾,我看见有个评论道“两个姑娘好冷静的啊,对比之下旁边其他的人简直是群魔乱舞”。

我们并不是冷静的。

我看见她转过头,眼睛里有处地方亮亮的,是欢喜的火焰与希望的光。

“一切都会变好的。”

“嗯。”

伯母那天与我聊了一整个下午,我原本就善于调节气氛,伯母将楚云秀从小到大的事说了个遍,我在旁边言笑晏晏的听,伯母说累了我就再接几句嘴。她在客厅待到一半还是忍不住,蹑手蹑脚从卧室的门后探出半颗头:“诶,你们说了这么久口不口渴啊,要不要喝点水?”

伯母:“你不就是想听吗,过来过来,我们正说你黑历史呢。”

“别呀妈,沐沐我好不容易才追到的,你要这么一说把她吓跑了咋办呀。”

“人家又漂亮又懂事,你得好好对人家沐橙,听到没有?”

“诶呦!”她拍了拍脑袋,从门后走进来凑在我旁边,“你怎么把我妈哄开心的?我几十年都没办到的事你一个下午就搞定了?”

伯母在旁边训她:“你几十年走过心吗?”

“走过啊,你看,给你走回来一个漂亮懂事的媳妇!”

她的侧脸上半是戏谑半是骄傲。

快要傍晚的时候,伯母起身去厨房做饭,我本来想着要跟过去,却被伯母给推了回去“诶呀诶呀,没事,你不用忙,我来就好了。”

卧室里一下子只有我和她俩个人。

她叼着根糖棍子,一页一页地翻着伯母之前拿出来的那本相册,眼睫微垂下,在眼下留了一小片阴影,遮住了视线。

“嗯,让我想想,”她抬起头来看我,眼里带着笑意,“我妈和你说什么了?”

“你猜?”我找了个位置坐在她的旁边,卧室里的窗户没有拉上,光线暖暖地从玻璃窗外投进来,她脸庞的轮廓变得格外柔和。

“我可不想猜。”

她突然离我极近,鼻尖之间轻轻地碰触了一下,呼吸拍打在对方身上,我甚至还能嗅到她嘴角处的淡淡甜味。

“听说你小时候可乖了。”我面不改色的说,我能感觉自己的心跳就在刚才漏了一拍,耳廓处也有些发热。
仿佛我们在刚才回到了那段刚刚恋爱的日子,恋人随便一个暧昧的小动作就能让自己心动不已。

“那是。”她点点头,又凑近了几分,在我耳边轻轻的说着气声。“我也觉得我小时候真是讨喜。”

我笑了笑,两只手臂搭在她的肩膀上,“现在也是。”

你看,我就多喜欢你啊。

4.

我和她的退役还是没有那么浪漫的能够实现一起进退。楚云秀早了我两年,她是烟雨的队长,我是兴欣的队长。虽然都是一个职务,但我知道她之于烟雨的象征和意义远超与我之于兴欣。

这并不是否定我于兴欣的重要性,甚至我在写出这段话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不公平或是羞愧。我从不擅长一人去承担这些或重要或无用的压力,我更喜欢在主角身旁辅助的角色,这也许是我天生的本性,也许是后天的逐步养成。不论是那种,性格也已经成了必然。

她在退役前没有跟我怎么商量,我自己也觉得这是不必要的,只是突然看见“楚云秀退役”的消息时有些愣神。

“……楚云秀退役了?沐沐你知道吗?”果果当时在我旁边,看见我愣神,凑过来瞧,方锐和唐柔也大都是相同的语气。他们似乎笃定如果楚云秀出了状况,那么我一定是最先知道的。

而我与她的隐秘恋情却从未告诉过他们。

一瞬间我有些慌张。

我还没有想好该如何去面对世俗的困扰和其他,我规划过,我考虑过,却无法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

我觉得自己为了这么一个小细节而困扰这么久实在太过可笑,但我还是抵不住各种各样的古怪念头在脑海中攻城略地。

我觉得我像一个窒息在真空下的人,我害怕、我恐惧、我绝望到不知道下一秒面对我的将会是什么。

也许是深渊,也许什么都没有。

我作茧自缚。

我想我一定是疯掉了。

我与楚云秀的微博向来是互相特别关注,我被自己的胡思乱想弄得十分难过,我的手机却是震动了一下然后屏幕自动亮起。

是微博的关注提醒。

我也没看显示的内容,直接点了进去。

特别关注 @ 楚云秀 V:西湖风光无限好呀,杭州的小姑娘们可漂亮了@苏沐橙 V 欢不欢迎来当一个27岁的老女人的向导呀[doge][doge]

她还附了一张相片,上面她站在湖边,照的是侧脸,戴着一顶鸭舌帽,穿着棉质的T恤,另一只手上还拿着墨镜做了一个搞怪的动作。

我翻了翻评论,大多是一些“女神美出新高度”“啊啊我要去西湖见你和苏女神”“233全场最佳——西湖”的粉丝。也有职业选手的转发,比如叶修就打趣道“诶呦你可真是闲,一退役就跑出去玩”。

我想了想,也转发了微博。

@苏沐橙 V:好呀,这里同样有一个老女人陪你♥@楚云秀 V

也许下一秒什么也没有,但她就在我身旁。

我贫穷而富足。

5.

她似乎对这个问题的答案熟记于心,我的问题刚出口,她就打了个响指,

“记得记得,第四赛季的全明星。”她得意的笑了笑,“我记得可清楚了,你那天嘉世队服里面穿的是一件圆领的红白衬衫,队服拉链没拉上,女神的不要不要的。”

我佯作严肃:“我也记得,你那个时侯入场时忘了穿队服,结果入选手席时还被工作人员以为是误闯的粉丝。”

“诶呀呀,没想到你还记得这个,真是让人不好意思呢。”她嘴上说着,放下了手上的书,从背后搂住我,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一点“不好意思”的模样都没有。

我放下手中的笔,转过头与她交换了一个轻轻的吻。她的嘴唇柔软,落在脸和脖子上时轻盈地就像一片羽毛,酥酥痒痒的让我想起苏黎世那个晚上我们之间的拥抱。

我伸出一只手抚摸她脸庞的轮廓,另一只手合上了笔记本。

我与她的未来还有很长,足以不让我去畏惧任何流言蜚语的困扰,我们的旅途仍然白茫茫而未知,唯一清晰且了然于心的只有对方带着暖意的拥抱和熟悉的一切。

我不再害怕,对我而言最重要的已经实现,而我也会永远记住。

她就在我的身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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